面对日常生活的邪恶(19)

乔治的个案阐明一位不属于恶类但极可能沦落为恶徒的人,第二章则是描述一对已跨人魔界的 夫妇,说明其中涉及的邪恶理论,接下来即将出现的人物,其邪恶已无所遁形.在此先告知读者, 我所治疗的对象一如巴比,也是恶人的代罪羔羊。

由于我即将描述的人物是我精神科临床治疗的病人,因此我担心读者或许会认为:话是没错, 但这些都是特例,他们或许全都是恶人,可是这些人,非我族类;不像同事、点头之交或是亲朋好 友这类型的人。外行人常会将接受精神医生治疗的人视为变态;认为他们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。其 实不见得,精神科医生在鸡尾酒会、会议及公司看到的,与在诊所中所见的不相上下,我并不是想 要指出,看精神医生与不看精神医生的人两者无绝对的差异,而是要指陈,出人意料的是,恶常出 现于正常人身上。人生的路途困难重重、错综复杂;即使处于顺境也不例外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 处,难道看精神医生的人,问题比一般人严重?还是因为他们比较有勇气与智慧更直接地正视问 题?巴比是幸运的,他在自杀前偷了车,引起了别人对他的注意,他很幸运能有亲戚愿意担负起照 顾他的责任,他也很幸运可以用父母的保险金来支付治疗费用,然而,多数恶的受害者却不像他这 么幸运。

但从其他方面看来,巴比的个案却颇为常见,就连我的小诊所内,每个月大约都可以碰上一次 类似巴比父母的个案,其他的精神医生也是如此。人一生与邪恶擦身而过,非仅屈指可数,几乎只 要面临人性的危机,就和恶沾上了边。我主张,邪恶一词应在精神科词汇中占有一席之地,不可讳 言,为恶命名的确存在着极大的危机(将于本书最后一章讨论),但倘若缺少了名称,则在进行这些 个案时,将会雾里看花、不明就里;在帮助恶的受害人时,会感到力有未逮;在与恶人斡旋时,会 充满绝望。如果我们连探讨邪恶也会胆怯,又焉能治疗邪恶呢?

读者也许承认巴比的父母具有某些邪恶的本质,然而许多业界以外的人却可能视为离经叛道的 个案,但是我说人类不时会碰上邪恶,就将后者的论点推翻了。毕竟,将自杀用的武器送给亲生孩 子作为圣诞礼物的父母寥寥可数。因此,我将再列举另一个十五岁男孩的案例~他不但是被认定的 病人,也是恶的受害者,和巴比的个案比较起来,此案更不可思议。个案中,男孩的父母富裕,虽 然未直截了当要自己的孩子自我了断,但似乎一心一意要扼杀他的心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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